利用夜色作掩护,一次电捕几十斤,“收获”满满……殊不知,这已经触犯了刑法。近日,万安县人民法院对万安县公安局办理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进行了宣判。据悉,该案为万安县公安局近年来办理的首例非法捕捞案。
2022年8月14日凌晨时段,一辆银色面包车停在了万安县枧头镇一河道旁,三人从后备厢搬出两套电鱼装置,靠着手电筒发射出来的光亮锁定了水中的鱼群。正当他们“收获满满”行驶至万安大桥时,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经现场称重渔获物为30余斤。
案件移交至水上派出所和森林分局调查后,民警通过研判发现,该案并不是一起简单的非法捕捞案件,而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非法捕捞案件。由于犯罪嫌疑人从事非法捕捞持续时间长、次数频繁,且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已经售卖,给调查取证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民警克服困难,深挖细查,成功将参与作案的其他两名嫌疑人抓获归案。
经查,2021年10月至2022年8月期间,该团伙在未办理渔业捕捞许可证的情况下,先后一百余次在深夜使用禁用的工具到万安县、遂川县等地河道电鱼、网鱼,捕得渔获物后,于凌晨时段运至遂川县农贸市场售卖,非法获利十余万元。
最终,王某军等五人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九个月拘役等刑事处罚,这个流窜于万安县、遂川县等地非法捕捞的犯罪团伙被彻底摧毁。
文/刘艳、陈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