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欧阳和德
陈汝器,字适用,又名陈忱,北宋建昌军南城县人。他的大伯陈次公、二伯陈次山,均登皇祐五年(1053年)郑獬榜进士,可见出身书香门第。陈汝器不负家族期待,于熙宁九年(1076年)年进士及第。同一年进士的共426人,其中状元为徐铎。
元丰初年(1078年),陈汝器知吉州庐陵县。这一年,黄庭坚正担任北京国子监教授,1079年受到苏轼“乌台诗案”牵连,被罚铜二十斤。1080年,黄庭坚被贬知吉州太和县(今泰和县)。1081年,正式上任太和县知县。1083年,黄庭坚调山东济南府德平县任职。
之所以讲述陈汝器而提及黄庭坚,是因为关于陈汝器在庐陵知县任上的事迹只见于黄庭坚的记述。可见,陈汝器从1078年知吉州庐陵县,一直当到了1083年以后,先后至少五年。
庐陵与太和,两地接壤,声气相闻。兄弟县官员互相走动、互相考察学习,自然正常。而其主官互相设宴,饮酒赋诗,也就在情理之中。1082年的清明节,庐陵县知县陈汝器在吉州城内的“黄公垆”设宴,并歌舞佐兴,款待黄庭坚。两人相互仰慕已久,惺惺相惜,于是开怀畅饮。之后,陈汝器寄给黄庭坚一首五言古诗。黄庭坚即写下了《寄陈适用》一诗,回复他。
诗读起来情真意切,可见两人相见恨晚。根据记载,黄庭坚于当年的十月十五日一大早,从青原山过渡,到了庐陵县的永和镇,应邀参加了清都观的“下元节”系列活动,吃了一顿斋饭,并留诗《十月十五日早饭清都观逍遥堂》一首。作为庐陵县令的陈汝器,肯定也在永和现场陪同。
黄庭坚与陈汝器交情深,以致有一天夜里,黄庭坚还梦见陈汝器又在吉州城东的西斋里设宴招待自己。黄庭坚为此写下《二月二日晓梦会于庐陵西斋作寄陈适用》,详细记载了梦境中两人开怀畅饮的情景,并称赞陈汝器是位“贤令尹”。
根据《吉安县志》(民国三十年)转引自黄庭坚的叙述,陈汝器“资性方刚,剖断无滞。任法不避权势,牧民务去败类。摘奸发隐,滑胥敛迹。簿籍谨细如书生所抄书。以庐陵之难而称治,其贵可知。”
可惜,关于陈汝器的生平,仅此而已。他何时离开庐陵县,又去了哪里,是否发达,何时告老归南城?都不见记载,除了在庐陵史志上惊鸿一瞥,就此消失在茫茫的历史洪流中。